中央政府發布79號文:再次鼓勵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政府失信將懲戒到人
發布者:發布時間:2017-09-18瀏覽次數:1481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黨中央、國務院近年來部署出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并開展了專項督查,民間投資增速企穩回升。為增強民間投資動力,激發市場新活力,培育發展新動能,針對政策落實不到位、營商環境待改善以及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意見》提出了十方面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
一是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確保取消下放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清理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等重點任務落實到位。
二是開展民間投資項目報建審批情況清理核查。要通過全面細致的清理核查,對已報審的民間投資項目,明確辦理時限,加快辦理進度。
三是推動產業轉型升級。鼓勵民營企業參與“中國制造2025”、現代農業、企業技改等重點項目,支持民間投資創新發展。
四是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建立PPP項目合理回報機制,吸引民間資本參與。鼓勵民間資本采取混合所有制、設立基金、組建聯合體等多種方式,參與投資規模較大的PPP項目。
五是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加強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管和中介服務收費監管,督促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收費等。
六是努力破解融資難題。完善民營企業信用評級制度,優化授信管理和服務流程,為民間資本提供多樣化融資服務。
七是加強政務誠信建設。開展專項治理,對地方政府拒不履行合法合規承諾等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對造成政府嚴重失信違約行為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懲戒到人。
八是加強政策統籌協調。把握好政策出臺時機和力度,有關部門要在加強監管的同時,明確政策導向,正確引導投資預期。
九是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建立健全政府與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機制。
十是狠抓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增強民營企業獲得感。
《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全面梳理已出臺的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逐項檢查落實情況。鼓勵各地以改革的辦法、創新的思維,實化、細化、深化各項具體措施,努力解決制約民間投資增長的深層次問題,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