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保護部發布《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
發布者:中國建設報 發布時間:2018-10-16瀏覽次數:1869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近日聯合發布《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明確用3年時間使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明顯見效,讓人民群眾擁有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根據實施方案明確的治理目標:
到2018年年底,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實現長制久清。
到2019年年底,其他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顯著提高。到2020年年底達到90%以上。
鼓勵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城市建成區盡早全面消除黑臭水體。
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建司副司長楊海英15日在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新聞通氣會上說,
“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必須要按照流域、系統、統籌考慮,若是僅僅就水治水,很容易就會反彈?!?/p>
水體出現黑臭反彈的原因包括:控源截污不到位,管網建設歷史欠賬多,水體被人為拆分整治,水體、管網等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等。
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副巡視員郭鵬在通氣會上介紹了兩部門5至7月聯合進行的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專項督查情況。督查發現,盡管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取得初步階段性進展,但整體進展情況和整治效果參差不齊,部分城市在黑臭水體整治過程中還存在急功近利和形式主義的表現。
實施方案明確了“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修復、活水保質”的技術路線和治理工程要求。強調嚴格考核問責,城市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制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部門責任清單、考核辦法,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的重要依據,對于在城市黑臭水體治理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實施方案指出要強化監督檢查,生態環境部與住房城鄉建設部每年開展一次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加強監管,按照排查、交辦、核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實行“拉條掛賬,逐個銷號”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