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住建部印發《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發布者:中國證券網發布時間:2019-07-03瀏覽次數:2072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關要求部署,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印發《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通知。
《管理辦法》明確,補助資金用于支持以下事項: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試點;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示范;中西部地區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
《管理辦法》指出,補助資金由財政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財政部負責制定補助資金支出的標準和分配要素,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報送的資金安排建議,確定補助資金年度規模和分配方案,并撥付資金,組織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指導地方加強資金管理等。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制定有關規劃或實施方案,提出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督促地方做好相關實施工作等。
對于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提出根據不同支持事項采取不同方式進行分配。海綿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試點,按照既定補貼標準對試點城市給予定額補助(海綿城市試點:直轄市6億元/年、省會城市5億元/年、其他城市4億元/年;地下綜合管廊試點:直轄市5億元/年、省會城市4億元/年、其他城市3億元/年)。試點期滿后,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對每批次綜合評價排名靠前及應用PPP模式效果突出的,按照定額補助總額的10%給予獎勵。黑臭水體治理示范通過競爭性評審等方式確定示范城市。財政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共同印發申報通知,通過組織專家資料審核、現場公開評審,確定年度入圍城市。中央財政對入圍城市給予定額補助,根據入圍批次,補助標準分別為6億元、4億元、3億元。中西部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中西部省份上報確定的3年建設任務投資額,按因素法分配資金,并按照相同投資額中西部0.7:1的比例,對西部地區給予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