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開啟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
發布者:福建日報發布時間:2017-06-19瀏覽次數:1840
近日,莆田市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頒發了我省火電行業第一本“一證式”排污許可證,標志我省開啟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新時代。
“許可證不是一張紙,而是一本‘書’,內容非常詳細,包括可排放的污染物種類、濃度、排放量、排放去向等事項?!笔…h保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作為排污許可制度改革新舉措,“一證式”排污許可證是每個排污單位必須持有的“身份證”,是企事業單位生產運行期排污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許可證既標明排污單位的基本信息,也規定污染物排放的許可限值、許可條件等技術指標及自行監測、管理臺賬、信息公開等要求。排污單位必須按排污許可證中的環境管理要求,定期向環保部門報送實際排放量等執行報告,經核定后的實際排放數據,將作為環保部門排污收費、環境統計、排污權交易等工作統一的數據依據?!按伺e將減少重復申報,審批時間大大縮短,減輕企事業單位負擔,提高環保部門的管理效能。”
根據規定,排污單位領證后,必須依法嚴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由原來的被動接受監管轉變為主動自證守法。其污染物排放除必須嚴格按副本要求執行外,還要保存好“產污、治污、排污”的全流程數據鏈。環保部門將依據排污許可證強化事中事后監管,通過執法、監測、核查臺賬等手段,核實排放數據的真實性,判定是否達標排放,通過精準監管,檢查許可事項和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推動企業由“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轉變。
按部署,6月底前我省將完成火電、造紙行業企業“一證式”排污許可證的核發,下半年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企業“一證式”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從7月1日起,火電、造紙行業的排污單位必須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并按規定建立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記錄臺賬及定期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