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中國網發布時間:2017-06-26瀏覽次數:1980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6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舉行,會議二次審議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指出,有些企業和社會公眾提出,隨著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的不斷提高,污水處理后產生的污泥日益增多,有的污泥含有毒有害物質,如果處理不當,會造成新的污染,應當對污泥處理處置作出規定。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一條規定: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或者污泥處理處置單位應當安全處理處置污泥,保證處理處置后的污泥符合國家標準,并對污泥的去向等進行記錄。同時,增加了相應的法律責任。